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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全称为北京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4月,是一家专注于高端智能手机、互联网电视以及智能家居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为发烧而生”是小米的产品概念。小米公司首创了用互联网模式开发手机操作系统、发烧友参与开发改进的模式。
小米公司发展至今,小米集团及生态链的产品覆盖范围越来越广,除科技领域外“小米”品牌渗透到了日常生活的各个角落。随着小米公司知名度的提高,像“小米之家”、“米家”等商标,大家一看到就会联想到小米公司,并且小米公司确实有在一些领域使用“米家”这个商标。
但是小米通讯、小米科技自 2016 年 3 月起,陆续将 " 米家 " 商标使用在米家多功能网关、米家无线开关、米家智能摄像机 1080P 等 10 款商品上,并多渠道销售,涉嫌对其商标进行侵害!
早在2003 年 5 月,便有一家名为杭州联安的公司成立了,该公司主要承接安防工程、弱电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等,并于 2011 年 10 月申请注册了 "MIKA 米家 " 的商标,国际分类为9,包含报警器、摄像机、录像机、扩音器喇叭、网络通讯设备等,该商标的专用权期限为2012年12月至2022年12月。
因此杭州联安向杭州中院起诉,请求小米通讯、小米科技停止侵权,并赔偿7800万元。
据了解,早在2016 年 2 月 18 日,"MIKA 米家 " 商标就被陈某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而通过商标局调查和杭州联安准备的资料,后来商标局作出了不予撤销的决定。而陈某则继续对此申请了复审,并未改变这一判决。随后,陈某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并判令原商评委重新作出决定。未获法院支持后,又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MIKA 米家 " 商标才得以维持。
而小米科技于2017年6月28日在国际商标第 9 类"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计步器;手机"等商品上获核准注册"小米米家"商标。杭州联安则对此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8年12月13日裁定宣告争议商标在"手机;便携式媒体播放器;电线;电子防盗装置"四项商品上宣告无效。小米科技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两审终审,维持宣告无效的裁定。
小米与杭州联安这场关于“米家”的战争还将持续下去。
对于杭州联安已注册成功并在使用的“米家”这类商标,需要持续注意自己的商标是否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如果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撤三,而自己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相应的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则自己的商标将会被撤销注册。
但如果想要注册他人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时,我们则可以对该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撤三申请,如果该商标的持有人并没有及时对此进行答复提交相应证据,或是确实存在没有将该商标进行连续三年的使用,则该商标会被商标局撤销,从而自己能够将该商标进行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