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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捞”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这是一家成立于1994年的具有自己代表特色的大型跨省直营餐饮品牌火锅店。“海底捞”的全称是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在海内外很多地方都有直营连锁餐厅,名气较大,有一定的影响力。
此前,“海底捞”曾一纸诉状将一家名叫“河底捞”的餐馆告上法庭,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河底捞”是一家诞生于2018年的中餐馆,其餐馆正门的招牌为“河底捞家常菜”。“海底捞”认为“河底捞”餐馆注册的河底捞商标与海底捞商标近似,所以对法院提出了状告。
但是在“海底捞”与“河底捞”的这场商标侵权纠纷的官司中,“海底捞”失败了!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经过调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就文字商标而言是否近似,一般需要结合音、形、意等方面综合认定。
所以经过多方对比,最终认为被告河底捞餐馆不构成对原告海底捞公司的注册商标“海底捞”的商标侵犯,因此在一审驳回了原告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而“河底捞”餐厅虽然赢了这场官司,但面对着“海底捞”这个商业巨头,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将“河底捞”改成了“河底鲜”。
所以,在创业初期,想要注册属于自己的商标时,首先就应该做好充足的准备,查询好该名字是否已经被他人注册,是否会与他人已经注册了的名字产生侵权纠纷。在做好这些准备后需尽快进行注册以免被他人抢先申请注册。而已经注册成功了的商标也需要对商标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防止他人对自己的商标及品牌产生影响。对商标知识不够了解的人,建议寻找相关代理平台专业处理这些商标的问题。